12月16日,河南證監局上市處負責人告訴《財經》雜志,已關注雙匯涉嫌“瞞報”高盛減持事件。
雙匯發展于12月14日發布澄清公告,確認了戰略投資者高盛曾在2007年大幅減持股份。但這一公告遲到了兩年多。同時,這一公告因其主要股東也是戰略投資者的高盛和鼎輝間發生大量關聯交易,從而引發市場對股東大幅減持,還是會運作雙匯發展日后整體上市的猜想。
截至2009年11月5日,三次減持后,高盛間接持有雙匯發展的股份從最初的30.97%大幅降低到7.71%。
“這樣的隱瞞肯定是故意的。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高盛對證券法規肯定是了如指掌的,雙方對公布此消息將會造成的影響也是早有預計的!便y廣夏維權律師嚴義明接受采訪時說。
對雙匯發展董秘祁勇耀稱未披露是“疏忽”造成,嚴義明表示不認同:“不可能存在這樣大的疏忽!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特聘委員楊兆全指出:“根據法律的規定,無論是故意還是疏忽,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2007年和2008年的年報中不如實批露大股東減持的信息,屬于虛假陳述的違法行為。監管部門應該依法進行查處。應對公司進行警告,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除警告外,要處以3萬到30萬元的罰款!睏钫兹f。
而根據相關規定,在證監會作出處罰決定后,受到損害的投資者可以對上市公司和其他責任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或許是受傳聞“整體赴港上市”的利好刺激,雙匯發展在發布澄清公告后近兩日走勢略超大盤